| 无悔刑警人生 |
| 发布日期: 2010-04-20 15:49:02.147 |
于长青,巨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核桃园中队中队长。从1993年7月山东公安专科学校毕业至今,从22岁到38岁,他将一生中最青春的岁月都献给了挚爱的刑警事业。因为出色的工作表现,他多次被评为先进工作者、优秀共产党员;2000年被评为全市公安机关“创人民满意活动”先进个人;1996、1998、2001、2005、2006年各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;2008年被评为“全市十佳破案能手”。
同事们这样评价于长青:吃苦的时候,他在前,冲锋的时候,他在前,抓捕的时候,他在前;别人审不下来的案犯,他想尽办法能审下来,别人看来已是山穷水尽的案子,他能用独特的思维方式使案件柳暗花明。
对于案件审讯,于长青有个“寒风与阳光”理论,他说询问是一门讲究艺术的学问,只知道生敲硬拍、训斥吼叫、吹胡子瞪眼,不见得有好效果。这就像大家都知道的一个道理,寒风吹得越厉害,人们的棉衣裹得越紧;阳光越温暖,人们的棉衣甩掉得越快。许多审讯也是如此,审讯开始多说几句关心他、感化他的话,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予他关怀,可能会取得更理想的效果。
2007年3月,巨野县核桃园镇、陶庙镇连续发生几起抢劫案,犯罪嫌疑人结伙持刀、棍等工具,驾驶机动车辆,在乡间公路上伺机拦截过往车辆,致多人受伤。一时间,人心惶惶,各种流言也不胫而走,当地治安秩序受到冲击。面对这种治安局势,于长青和侦查员们义愤填膺,摩拳擦掌,他们夜间加大巡逻密度,白天运用基层基础工
作发现线索。很快,陶庙镇村民夏某、张某等人进入他们的视线,
于长青常说:“刑警是个良心活,只要你接了这个案子,不管工作岗位有多少变动,不管间隔了多长时间,只要案件没破,只要犯罪嫌疑人没被捉拿归案,你就有未尽的责任。”他是这样说的,更是这样做的——
2000年5日25日上午11时许,巨野县某镇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,该镇党委宣传委员王某被杀死,接报案后,于长青率队即刻赶到现场开展侦查,并很快确定巨野县万丰镇村民许某有重大作案嫌疑。在侦查人员张开抓捕的大网时,许某早已逃之夭夭。其后,于长青三次更换工作的中队,但他时刻没有停止对许某的追捕。只要一有追逃线索,他立刻启程,寻迹追凶,渴了,喝一口冰凉的矿泉水;饿了,啃一口乏味的面包;累了,路边停车稍作休整。7年来,他辗转四省六市八县,行程达三千多公里,遗憾的是均没有抓到逃犯。经过长期不懈的努力,2008年10月份,终于发现许某躲藏在山西省闻喜县的线索,于长青带领侦办人员两下山西,终将潜逃达7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抓获。被害人70多岁的老父亲获知犯罪嫌疑人归案的消息后,专程从天津赶回巨野。到了刑警中队办公室,见到于长青和其他办案人员,老人跪倒在地,失声痛哭……
也许有人会问:这样拼命工作值不值?是的,值不值?这是每一个警察都回避不了的思考。于长青无疑是思考过了——警察需要奉献,更需要忠诚。不为人理解的是这些,但就是这些不为人理解的才正是这个职业的魅力所在。工作越久,就越被它的魅力所吸引。十六年刑警之路,于长青用自己的实际行动,谱写了一曲无怨无悔的刑警之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