| 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办理须知 |
| 发布日期: 2009-04-26 17:15:51.548 |
一、办理事项: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证
二、办理机关:各县区治安部门。三、办理依据: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四、办理对象:需要从事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的企业法人。五、办理程序:受理申请的公安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提交的有关材料进行审查,对符合条件的,核发《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》;对不符合条件的,应当说明理由。六、申请办理的事项所需申报材料:1、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(证件复印件);
2、驾驶员、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(证件复印件);
3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(证件复印件);
4、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、经营的资质证明(证件复印件,首次需提供副本原件);
5、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(原件备案一份);
6、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(复印件);
7、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。七、咨询电话:3332123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申请表(正面)
销售单位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号 购买单位 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承运单位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证号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运输车辆及牌照号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证件号 驾驶员 身份证号码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号 押运员 身份证号码 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号 运输时间和路线 储存地址 核定储量 现储存量 合同编号 《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》(GB10631-2004)规定的烟花爆竹 产品名称 产品制造商 产品种类 产品规格 产品数量 托运单位申请意见 (盖章)经办人: 负责人: 年 月 日 分、县(市)局签发意见 经办人审核: 领导审批: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市公安局签发意见 经办人审核: 领导审批:年 月 日 年 月 日
填表说明(背面)注:托运单位向运达地县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请,填写此表并附以下资料:1、承运单位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质证明(证件复印件);2、驾驶员、押运员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资格证明(证件复印件);3、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道路运输证明(证件复印件);4、托运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、经营的资质证明(证件复印件,首次需提供副本原件);5、烟花爆竹的购销合同(原件备案一份);6、烟花爆竹的产品质量和包装合格证明(复印件)。